2015新增9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3)

2015-02-28 09:04 作者:未知 来源:新华网

  一是积极稳妥开展工作。对搞好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中央的要求是明确的。同时,中央的态度又是慎之又慎的。这件事十分重大,工作十分繁重、情况十分复杂、任务十分艰巨。为搞好这项工作,中央要求试点先行。在试点安排上,坚持循序渐进,逐步扩大,确保风险可控。从2009年开始,先是一个村一个组搞试点,然后整乡整镇试点,又到整县推进试点,再到去年的整省试点,今年又扩大了整省试点范围。整个过程是一步一步从小到大,始终是小步快走、蹄疾而步稳,目的是通过试点,探索路径,积累经验。在总体部署上,2013年中央提出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这项工作,2014年进一步要求在稳步扩大试点的基础上,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这体现了中央对这项工作既重视又审慎的精神。在今后工作推进中,还是要坚持积极稳妥,不求齐步走,不搞一刀切。

  二是稳定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现有土地承包关系是在一轮承包基础上,通过二轮延包和后续完善形成的,得到了绝大多数农民群众的认可,也得到了法律的确认。从试点情况看,绝大多数地方以二轮延包为基础,以承包台账、合同和权属证书为依据,按照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确权,这一做法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是满意的。实践证明,以现有土地承包关系为基础开展确权登记颁证,符合实际,群众认可,必须始终坚持。个别村组群众要求调地的,要慎重把握,通过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民主协商,在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框架内,妥善解决。

  三是依法依规有序操作。土地承包经营权是国家赋予农民的用益物权,其权利的名称、内容、效力、变动要件等都有法律明确规定,登记是保护和管理物权的法定手段。开展确权登记颁证,要按照法律和政策规定,严格遵循程序,一个环节一个环节扎扎实实地做好工作。在实际操作中,宣传发动要充分,调查摸底要深入,制定方案要民主,查田勘界要精准,纠纷调处要耐心,审核结果要公示,确权登记要认真,卷宗归档要规范,切实做到情况不清楚不实施、公示有异议不确权,避免引发新的问题、产生新的矛盾。

  四是充分调动农民群众积极性。做好确权登记颁证工作,必须始终坚持走群众路线。要在不违背法律政策规定的前提下,充分尊重农民群众意愿,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他们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变“要我确权”为“我要确权”。要充分相信群众,坚持村民自治,用农民群众接受的办法,妥善解决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要充分依靠群众,尊重他们的首创精神,团结带领群众做好各项工作。同时,要注意调动基层干部的积极性,广泛动员和组织社会力量参与。特别是要注意保护农民工、农村妇女等群体的合法权益,防止个别村组借少数服从多数的名义,限制或者剥夺其承包土地的权利。

  五是从严掌控确权确股不确地。确实权,就是要把农户的承包地块数量、面积搞清楚,权属边界搞准确,把农民对承包土地的各项权利确认到地到户。确权确股虽然能体现农户对承包地的收益权,但不易体现实际占有权利,处理不好,还容易损害农民利益。因此,对确权确股不确地,我们在政策上是审慎的,要由省级政府相关职能部门作出具体规定,严格限制使用范围,明确条件,规范程序。主要是在经济发达地区、城市近郊区,对于已经实行土地股份合作、一直坚持集体经营的村组,或者纳入城市发展规划、土地很少且地界早已打乱的村组,可以在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前提下,审慎实施确权确股不确地,但要进一步细化明确具体政策和操作程序,关键是农民群众赞成和拥护。

  六是确保进度服从质量。国家投入巨大的人力、物力和财力,集中开展确权登记颁证,是非常不容易的。确权登记颁证的成果,是现有土地承包关系的记录和证明,是要管长远的,来不得半点虚假。要坚持质量优先,科学把握进度,决不能匆匆忙忙,工作跑粗,敷衍了事。测量地块要采用符合标准规范、农民群众认可的技术方法,查全、量准、记清。要实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并落实好检查验收制度,真正把每个阶段、每个节点的工作做细做实。要充分利用好现有资源,建立健全信息应用平台,管好用好成果。要始终把农民群众满意不满意、是否符合行业标准和规范要求,作为检验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质量的重要标准。

  七是实行地方分级负责。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涉及农业农村和财政、国土、法制、档案等多部门,政策性很强,工作浩繁而具体,越是到基层尤其是县乡两级,越为关键。按照中央要求,地方各级党委政府要履行好属地管理责任,统一部署,推动落实。各有关部门要在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分工负责,密切配合。省级主要负责组织领导,地市级主要负责组织协调,县乡两级主要承担组织实施任务,有关领导要亲自挂帅。试点地方的县委书记、县长亲自担任领导小组组长,是个好经验,值得推广。

  总之,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是一项历史性、基础性的工作,是一件关系农村改革发展稳定的大事,一定要抓紧抓实抓细,稳妥审慎推进,绝对不能为赶进度而放松质量要求,决不能吃夹生饭。做好这项工作要始终坚持党在农村的基本政策,坚持依法办事,坚持走群众路线,坚持从当地的实际出发,坚持进度服从质量,实实在在给农民“确实权、颁铁证”,圆满完成中央部署的任务,向党中央、国务院交出一份满意的答卷。

  三、突出重点,认真做好各项工作

  2015年是扩大整省试点范围的关键一年,各级农业部门要会同农办、财政、国土、法制、档案等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六部门《意见》要求,加强组织领导和工作指导,突出重点,抓好试点,确保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积极稳妥、扎实有序推进。

  一要抓紧组织试点工作。各地要紧密结合实际,认真总结经验,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工作质量。对已经完成试点任务的县乡,要适时组织“回头看”,抓紧检查验收。达不到要求的,立即整改完善,还不行的,要“回炉”重来,一个单位一个单位地搞扎实。今年新增的江苏、江西、湖北、湖南、甘肃、宁夏、吉林、贵州、河南等9个整省试点,要抓紧制定工作方案,明确试点的目标任务、工作重点、主要内容和保障措施,确定时间表和路线图。非整省试点地区要根据本地情况,扩大以县为单位的整体试点范围,积极稳妥推进。各省份的工作方案要及早报农业部备案。

  二要加强工作指导。要加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进展情况的跟踪调度,及时准确掌握试点动态。加大培训力度,编印好培训教材,不断创新培训方式,确保参加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基层干部和技术人员都能熟练掌握有关政策和技术方法。这“两支队伍”非常关键,培训时要特别讲清楚开展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重要意义和部署要求,引导他们以攻坚克难、敢于担当的精神,积极主动地做好工作。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注意发现新情况,研究解决新问题。同时,定期通报交流情况,认真梳理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政策性问题,及时提出政策建议。

  三要加强配套制度建设。要抓紧建立健全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情况报告、监督检查和成果验收制度,尽快出台成果检查验收办法。按照合同取得权利、登记记载权利、证书证明权利的要求,搞好顶层设计,完善土地承包经营权的设立、转让、互换、变更、抵押和注销等规定,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农村实际的土地承包经营权登记制度。要统筹考虑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与不动产统一登记的衔接,加快建设确权登记颁证信息应用平台,搞好与不动产登记信息平台的数据对接,逐步实现互联互通、信息共享。

  四要落实和管好用好财政经费。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中央财政已经安排了经费,各扩大试点的省、市、县,也要安排专门的经费。各地要严格执行预算法律法规,按照《中央财政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要求,切实加强有关资金的使用和管理,严格支出标准,努力降低工作成本,绝不允许挤占挪用,确保资金使用安全、高效。

  五要加强组织领导。要抓紧建立健全各级党委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群众广泛参与的高效工作机制,为确权登记颁证工作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证。今年新增加的9个整省推进试点的省份,建议参考去年整省试点省份的做法,由省委、省政府分管领导牵头主抓。各级农业部门要增强担当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明确专门机构队伍,细化责任分工,切实履行好牵头职责,强化综合协调、组织实施和工作指导。各成员单位也要按照职责分工,各司其责,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农村经营管理机构承担着确权登记颁证的具体组织实施工作。各地要切实加强农村经营管理机构队伍建设,及时充实力量,强化工作保障,建设一支懂政策、会管理、善沟通、熟民情、爱“三农”的土地承包管理干部队伍,确保事有人干、责有人负。

  同志们,做好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事关亿万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要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以良好的作风和钉钉子的精神,狠抓工作落实,圆满完成承包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任务,为推动农业发展转方式、调结构,走中国特色新型农业现代化道路做出应有的贡献!

       原标题:农业部:2015新增9省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试点

编辑:安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