数轮调控出台 房价仍坚挺

2010-12-15 13:27 作者:日照房产RZ 来源:东亚经贸新闻报

  “早知房价还会涨,我当时说啥也得买房啊。”

  说这话的是李佳雪。年初的时候,她的工作从县城调到了长春市,从那时起,她就开始关注房价。“家不是本地的,工作调动到这里,就想在这里买一套小户型的房子。”不过,随着楼市政策的一轮轮出台,她开始动摇,“总会降下来点吧?到时候再买吧!”

  就这样,李佳雪观望到了12月10日。这天,国家统计局公布了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指数,数据显示,11月全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7.7%。长春市11月份房屋销售价格指数同比上涨3.8%,环比上涨0.3%。长春市11月新建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5.6%,环比未涨未跌;二手住宅价格指数同比上涨1.1%,环比上涨1.1%。

  看到这组数据,李佳雪有些懊悔。她说,不算那些小的调整,今年楼市新政总共出台了两大轮。每次她都会咨询业内人士该不该买房,业内人士告诉她等到10月份应该会下降,但她等到了12月,长春的房价仍只见上涨不见下降,这让她后悔没有及时出手。

  李佳雪感受的只是长春房价的变化,事实上,从全国来看,在房贷新政出台之后,房价也和长春一样,依然坚挺。

  不得不调控的房价

  2010年,关于楼市新政的调控政策频繁出台,大的政策出台了两轮,小的则是将政策不断细化、加强。而房价上涨过快、涨幅过大,是楼市调控新政出台的主要原因。

  2010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的通知》,明确二套房贷首付不能低于40%,贷款利率严格按照风险定价,同时要求增加保障性住房和普通商品住房有效供给,合理引导住房消费抑制投资投机性购房需求等。

  2010年4月14日国务院常务会议研究部署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政策措施,会议确定了相关政策措施,其中包括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大幅度提高首付款比例和利率水平; 增加住房有效供给;加快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加强市场监管等。

  2010年4月17日国务院发布《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通知除强调首付提高之外,同时指出要严格限制各种名目的炒房和投机性购房。商品住房价格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地区,商业银行可根据风险状况,暂停发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买住房贷款。地方人民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采取临时性措施,在一定时期内限定购房套数。

  2010年9月底史上最严厉房产调控政策出台,各商业银行暂停发放居民家庭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贷款;对贷款购买商品住房,首付款比例调整到30%及以上;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严格执行首付款比例不低于50%、贷款利率不低于基准利率1.1倍的规定;各商业银行要加强对消费性贷款的管理,禁止用于购买住房。楼市二次调控新政的内容中,对购房者影响较为明显的是对不能提供一年以上当地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地居民暂停发放购房贷款。

编辑:日照房产